本报北京4月4日讯(记者赵翔)最高人民法院今天在京召开全国法院贯彻全国社会治安工作会议精神座谈会,认真学习、座谈了江泽民总书记、朱镕基总理等中央领导同志的重要讲话精神。最高人民法院院长肖扬强调,各级人民法院必须坚决贯彻“严打”方针,集中力量,突出打击重点,依法严惩各种严重危害社会治安的犯罪分子,以形成强大的刑事惩治力和法律威慑力。
肖扬指出,各级人民法院要始终把打击的锋芒对准严重危害社会治安的犯罪分子,特别是对于那些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以及其他严重危害社会治安的恶势力犯罪,爆炸、杀人、抢劫、绑架等严重暴力犯罪,盗窃以及严重影响群众安全感的多发性犯罪,要加大打击的力度,坚决依法从严惩处。对于充当黑恶势力保护伞和后台,包庇、纵容犯罪,甚至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活动的国家工作人员,不论是谁,都必须坚决依法严惩。
肖扬还指出,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与整治社会治安秩序有着密切联系。人民法院在参与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过程中,要突出打击走私犯罪、危害金融管理秩序和金融诈骗犯罪、偷税抗税骗税犯罪、骗取出口退税和骗汇犯罪、伪造贩卖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犯罪、生产销售伪劣商品和侵犯知识产权犯罪、生产经营活动中的重大责任事故犯罪以及其它严重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的犯罪。要把那些犯罪数额巨大、情节恶劣、危害严重、群众反映强烈,给国家和人民利益造成重大损失以及有国家工作人员参与或者包庇纵容的大案要案,作为重中之重,依法及时审理,坚决从严惩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