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今年年底前,香港特区司法机构将在高等法院设立全港首个科技法庭。
在科技法庭内,从法官、律师到书记员,办公桌上都会有电脑,每部电脑都互相连接,律师可以通过电脑以电子文件方式向法官等传送文件资料,甚至提供文件证据。此举可节省大量纸张及传阅文件的时间。
同时,科技法庭内设置视像会议系统,使一些证人,特别是身在外国的专家证人,不必亲身来港作证。视像系统不但令各方在传召证人上更方便,更可节省金钱。
计划中的科技法庭,适用于审讯各类案件,但利用该法庭作聆讯,必须得到法官、诉讼双方及有关人同意。(林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