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4月3日,《河南省社会福利机构管理规定》正式出台。此《规定》适用于在全省范围内兴办的为老年人、残疾人、孤儿和弃婴提供养护、托管、康复等服务的各类社会福利机构及有关的行政管理活动。按《规定》,社会福利机构实行自主经营,自负盈亏,并按照国家和我省的规定享受有关税费优惠政策。(记者 张弢宋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