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南宁讯 3月23日至31日,由全国人大内务司法委员会副主任委员李九龙率领的执法调查组对我区实施《残疾人保障法》的情况进行了调查。
调查组在听取了自治区人民政府以及自治区民政、财政、司法、劳动、工商、税务等厅局关于《残疾人保障法》实施情况的汇报后,先后前往南宁、北海、钦州、贵港、桂林等市,通过听取汇报、召开座谈会、考察福利企业、走访慰问残疾人家庭等形式,广泛深入了 解我区实施《残疾人保障法》的情况。调查组充分肯定了我区实施《残疾人保障法》所取得的成绩,认为我区十年来在实施该法中做了大量富有成效的工作:残疾人就业工作开创了新局面,残疾人劳动就业率达82.6%;残疾人扶贫纳入了各级政府扶贫攻坚总体规划,落实“帮包带扶”责任制,加大资金投入,动员社会力量,打好扶贫攻坚战;制定和落实扶助残疾人优惠政策规定,使残疾人得到实实在在的利益;积极开展残疾人法律服务和法律援助方面的工作。
调查组也实事求是地指出存在的问题,并提出今后改进的几点建议:一是要从维护稳定、保障人权、促进社会全面进步的高度,提高思想认识,进一步贯彻实施好《残疾人保障法》。二是要加强残疾人保障法的宣传,把它作为一项长期性的工作来抓,使《残疾人保障法》家喻户晓,深入人心。三是切实做好残疾人的教育和培训工作。四是要把制定扶助残疾人优惠政策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来抓。五是加强无障碍设施和残疾人综合服务设施建设,改善残疾人参与社会生活环境。
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韦家能和自治区人大内务司法委员会、自治区残联的领导陪同执法调查组调查。(韦文珍 韦永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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