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我市有2332家私营企业和外商投资企业签订了集体合同,相当于前5年签订合同之和的8倍。这是昨日在市总工会召开的集体合同工作会议公布的数据。
集体合同,是企业职工方与企业方就劳动条件、报酬、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劳动安全卫生、保险福利等事项,通过集体协商后签订的书面协议。从1999年起,我市对实施集体合同制的企业进行指标考核,严格实行目标责任制。截至去年底,全市签订集体合同的企、 事业单位达6180家,共覆盖职工91.4万人。
职工签订集体合同后,不但与企业平等协商的权力得到进一步加强,也协调稳定了劳动关系。汉阳区房地公司在续签集体合同时,职工对合同中最低工资标准200元产生疑虑,他们反映到公司工会,工会广泛听取了职工代表意见,查找依据,代表职工与企业行政协商,将最低工资调整为260元,维护了职工合法权益。
会议要求,我市下一阶段工作重点将放在新建企业、改制企业和困难企业上,要抓好集体合同配套制度的建立健全,推行工资集体协商,把平等协商和集体合同制度引向深入。到明年底,全市60%以上的企业要建立工资集体协商制度,争取2003年达到100%。
副市长段轮一出席会议并讲话。 (实习生袁琦 张勤 通讯员黄文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