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昨天,深圳市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方案正式出台,即日起在全市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实施。方案核心是打破用人论资排辈、干部能上不能下的旧框框,将一批“相形见绌的人”淘汰出干部队伍。
根据方案,全市党政机关将全面推行领导干部公开选拔和竞争上岗。今年,全市1/3局级空缺职位要进行公开选拔。党政机关中层领导职位全面推行竞争上岗,今后,市、区党 政工作部门内设机构领导职位出现空缺,一律采用“缺位竞争”(即同一职位必须有2人以上竞争)方式确定任职人选。近期在机构改革中有撤并任务的单位可采用全员竞争的方式,完成人员定岗和分流。民意测评将在干部任用中占重要地位:得票率不足2/3者不列入考察对象;原领导班子成员得票率少于50%者不得留任。市区党政领导干部将实行试用期制、任期制、聘任制、辞职制。其中领导干部的辞职有3种:因失误、过错而引咎辞职;因组织考核不过关而被责令辞职;因个人原因而自愿辞职。
在国有企业,领导人员的选拔任用方式将实行产权代表委任制和公司经理聘任制。国有企业领导推行任期制,任期届满重新进行选拔。
全市1800个事业单位今年全面推行聘任制和职位管理制度。事业单位人员将分为行政领导、一般行政和专业技术三大职系,取消行政级别,打破干部工人身份。事业单位的分配方式相应改革,由等级资格决定待遇转变为职位、效益决定待遇,实行总额控制、行业有别、单位自主分配的工资管理模式。事业单位实行首长负责制。(王跃春、魏海波、唐洁)(南方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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