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前、昨两天,广东全省人大司法监督工作会议在南海市举行。省人大常委会主任张帼英在会上说,要加强人大对司法的监督工作,要充分运用包括质询、法律监督书、特定问题调查、撤职和罢免等刚性监督在内的各种监督形式,把监督事与监督人结合起来,扩大监督效果。张帼英指出,当前人民群众对司法腐败和司法不公的问题反映比较强烈,这说明人大司法监督仍是人大总体监督工作中的薄弱环节。(任宣 洪启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