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日前,财政部、国家经贸委、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国家计委联合发出《关于深入开展企业效绩评价工作,加强国有企业监督管理的通知》。
通知指出,开展企业效绩评价是转变国有企业监管方式的重要途径。各级政府有关部门要把开展企业效绩评价作为国有企业监管的一项基础性工作抓紧抓好。通知要求将各级政府确定的重点监管企业全部纳入综合评价对象,客观准确地反映企业一个经营年度的经营效
通知指出,为了加强对企业的社会和舆论监督,要逐步建立国有企业效绩评价结果定期公布制度。
据悉,国有企业经营效绩评价办法是财政部、国家经贸委、人事部和国家计委于1999年联合颁布的,这是一套多层次、定量与定性相结合、以投资报酬率为核心的企业综合评价体系,并有全国统一制定的分行业、分规模评价标准,由财政部每年定期公布。这套评价方法克服了长期以产值、利润或利税为主考核评价企业经营业绩的弊端,其科学性和实用性已经过两年的实践检验。(陆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