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报讯【记者尹仲】昨天,本市和平区万全道小学六年级小学生滕达提出,语文课本中个别字的读音和解释与字典的注释不同。此事已引起有关方面的注意。
滕达说,他们目前使用的小学六年级语文课本中《小橘灯》一课中的“橘”字,他一直以为是“桔”的繁体字,但一查《中华字典》却发现两字并不相同,而且“橘”不但不是“桔”的繁体字,而且连发音都不一样。滕达说,他不知哪个字典说得对。
记者随即查阅了《新华字典》(商务印书馆出版,1998年修订本),字典上注释“橘”俗作“桔”,这与小学课本下的注脚“二字相通”的解释一致。《中华字典》却注释:“桔”与“橘”是两个不同的字。随后,记者还发现课本《七根火柴》一课中出现“手指触到了一点黏黏的东西”,其中“黏”字,《新华字典》标注为“同‘粘’字”,但《中华字典》的注释也是否定这一解释。《中华字典》的新标注引出了新的问题,上述两组字,既非繁体字,又不相通用,但小学课本为何与之矛盾?
昨天,记者走访了几所小学的语文教师,市教委语言文字与民族教育处和有关语言文字专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