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语言学会常务理事、市语言学会会长、南开大学马庆株教授说:“橘”和“桔”的差异应属于异体字问题,但异体字整理标准中未收入这两个字。这是正体字和俗字的区分,人们把“橘”字俗写作“桔”。其实按照国家语委的标准要求,这是两个不同的字。作为中小学,特别是小学在语言文字教学中,必须按标准和规范的要求去执行。这关系到民族语言标准化的推行问题。一个国家和民族语言规范化程度实际反映这个民族文明的程度。
他认为,《新华字典》和《现代汉语词典》都采用国家语委公布的标准,但有个别地方认为不合理,未采用。
《中华字典》由于是教育部语言文字研究所参与编写,同时,国家语委、教育部语言文字应用管理司等参与编写而更标准和规范,应当按《中华字典》来执行,中小学的教学应该严格一些。如字典中,把“黏”与“粘”分工使用,这是有积极意义的,也是严谨的。
为了使汉语走向世界,首先要语言文字实现规范化,所以要不折不扣地贯彻国家语言文字法。
■市教委语言文字与民族教育处王家柱先生认为,首先,中小学生应使用具有权威性的标准字典,应当说,凡是由教育部语言文字主管部门和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参与编写和审定的字典,应该说是最规范和标准的字典。而由教育部语言文字应用研究所和中华书局编辑部编写,中华书局出版发行的2000年11月第2版的《中华字典》就是这样。
王家柱先生还认为,中小学语文教学必须严格执行国家语委颁布的关于语言文字及其书写读音的规定和标准,这对实现国家语言文字标准化极为重要。另外,作为中小学教学和中小学生应该使用标准规范的字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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