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社北京4月7日电 司法部近日召开全国司法厅(局)长会议,传达学习全国社会治安工作会议精神,贯彻中央关于开展“严打”整治斗争的重大部署。司法部部长张福森要求各级司法行政机关、广大干警和法律服务工作者,面对当前社会治安比较严峻的形势,一定要增强忧患意识,做到忧而发愤,忧而有为,积极投入“严打”整治斗争,为实现两年内社会治安明显进步的目标做出应有贡献。
张福森强调,司法行政系统开展“严打”斗争要采取有效措施,全力做好罪犯、劳教人员的收押、收容和管理教育改造工作。作为政法工作重要组成部分的监狱、劳教工作,担负着改造罪犯、教育转化轻微违法人员的重要职责,特别是监狱部门是人民民主专政机关,是国家机器,与公、检、法部门一起共同构成了一个完整的刑事诉讼程序。全力做好罪犯、劳教人员的收押、收容和管理教育改造工作,是法律赋予司法行政机关的神圣职责。律师刑事辩护工作,是法律赋予律师的一项重要职责,是刑事诉讼活动的重要组成部分。广大律师要从讲政治的高度,尽职尽责,全力配合司法机关做好刑事辩护工作。要充分发挥法制宣传的舆论导向功能,形成“严打”整治的强大声势。当前要适应“严打”整治斗争的要求,把宪法、刑事法律和社会治安方面的法规作为法制宣传的重点内容,要把青少年和流动人口作为普法的重点对象。积极参与基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努力营造良好的社会治安环境。要充分发挥司法调解中心、重大疑难纠纷调解中心、社会矛盾调解中心等调解组织的作用,建筑维护社会治安的第一道防线。要加强对刑释解教人员的帮教工作。进一步加强乡镇(街道)司法所建设,充分发挥司法所在维护城乡基层社会稳定的重要作用。张福森要求,各级司法行政机关要高度重视,把开展这场斗争作为当前司法行政工作的头等大事,摆上各级司法行政机关重要议事日程,一把手要亲自抓,分管领导要专门抓。各级领导干部要深入调查研究,深入第一线,及时了解掌握基层在“严打”整治斗争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拿出相应的措施和办法,保障和促进“严打”整治斗争的顺利深入开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