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银川4月7日电 今天下午,外逃半年的原宁夏金凤凰电影文化中心总经理、涉嫌挪用公款170万元的犯罪嫌疑人郭宏,在兰州落网后被押解回银川。这标志着银川市严厉打击经济犯罪活动拉开序幕。
2001年2月19日,银川市城区检察院接到群众匿名电话举报,举报宁夏金凤凰电影文化中心原总经理郭宏在任职期间,有挪用公款嫌疑。经过侦察得知,犯罪嫌疑人郭宏今年41岁 ,陕西省定边县人。从1991年到案发时,先后担任宁夏金凤凰电影文化中心总经理、宁夏金凤凰实业发展公司经理、宁夏文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董事长、总经理和银川宏圣企业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总经理。1996年,犯罪嫌疑人郭宏在担任宁夏金凤凰电影文化中心总经理兼金凤凰实业发展公司经理期间,以宁夏金凤凰电影文化中心的房产作抵押,以发展金凤凰实业发展公司的业务为名,向银行贷款600万元。1996年10月10日,郭宏利用职务之便,挪用其中的120万元用于个人在陕西省定边县打油井,1997年2月28日,又挪用公款50万元至定边县打私人油井。案发后,只归还了103万元,至今尚有67万元未归还。
此外,郭宏还涉嫌诈骗银川新材房地产公司100万元。(记者 吴海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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