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兰州4月8日电(记者罗成志)据甘肃省纪委监察厅日前通报,甘肃省陇南地委、行署最近严肃查处了文县、康县两起涉农恶性案件,在对负有直接责任的乡干部处理的同时,按照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对两县县委书记、县长、乡党委书记、乡长等14名领导干部进行责任追究。
2000年11月10日晚,文县丹堡乡党委书记司小平带领副乡长杜雪生、土管员余永杰等 8人,到该乡梁家村叶子坝社村民韩送贵家征收税费时,余永杰与韩送贵发生了争执,互相推拉、厮打,韩的养母马有香上前护韩时摔倒。当晚11时,乡干部离开韩家。次日零时30分,马有香出现昏迷。马有香经乡卫生院抢救无效于下午3时30分死亡。
2000年11月14日上午11时,康县碾坝乡政府工作人员到该乡大庄村何家沟四社村民张彦昌家收缴税费。张彦昌因无现钱,被迫以粮食顶交税款。在争执中张彦昌趁人不备,吞服一包“毒鼠强”,在送医院抢救途中死亡。对这两起涉农恶性案件,省、地党委和政府高度重视,立即组成调查组进行调查,分别作出了严肃处理。陇南地委、行署将两案处理情况在全区进行了通报,并要求各级干部从中吸取教训,认真检查,深刻反思,采取切实有力的措施,加强整改,严格实行减负工作领导责任制,使党中央国务院减轻农民负担的各项政策坚决得到贯彻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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