儋州市建设局副局长林雪博驾车撞死两人后,不但逃离了现场,还找来下属为其“顶罪”自首,导演了一幕荒唐而又发人深思的替身闹剧。此后,在媒体和警方刨根问底的追踪调查下,这宗迷雾重重、曲折蹊跷的交通肇事逃逸案很快真相大白,自作聪明的林雪博最终还是现出了原形。4月5日,警方认定林雪博对这起交通事故负全部责任。
司机呢,司机到哪去了
惨祸发生,肇事者在众目睽睽下消失了
3月26日上午7时10分,一辆三菱越野车追风般从海口市龙昆南路驶进工业大道,在三菱车超过同向行驶的一辆海马旅行车时,海马车司机被吓了一跳!三菱车开得实在是太快了,它像影子一样从海马车前划过去,飞一般朝西线高速公路方向驶去。
两分钟后,当海马车司机再见到三菱车时,惨剧已经发生:这辆琼C10838三菱越野车追尾撞上了琼A18700两轮摩托。三菱车的左侧地面令人惨不忍睹:车头出现一具女尸,车尾出现了一具男尸,男尸的双脚正对着变形的两轮摩托车。鲜血与车辆掉下的碎片混杂在一起。
海马车司机成了这起特大交通事故的目击者。他说,在两车相撞发出的碎裂声中,摩托车后座的女人从车后弹起,重重地落在地面上!摩托车上的男人则直接栽到地面上。此时,从三菱车驾驶室走出一年轻瘦高男子,他面对两具尸体显得有点手足无措,突然大喊起来:谁有电话!谁有电话!此时,正在工业大道上行驶的车辆速度都很快。他的喊声被淹没在车速中。
两分钟后,这位瘦高个男子出现在海口电信大厦西侧的小卖店前,这里有他要的公用电话。在这里,他对着不同的对象一连用儋州话说了30多分钟,电话费花了42元。对着电话他声音时大时小,时在哭诉,时在发号施令。事后警方对其通话时间、通话对象进行侦查时发现:男子使用电话的被叫用户多是儋州市那大镇上的家庭。其中,他与一个号码的通话时间最长,有6分多钟。
在男子离开电话的间隙,小店的主人也拨了两个电话号码:120、110。
这时,道路两旁早起放牛村民、环卫工人、电信大楼里的工人和正路过此路段的司机远远地向事故现场张望着。他们看到从三菱车上走下的男子几次上车,又几次下来。当一辆辆警车出现在事故现场时,这位瘦高个男子装着像看客一样,远远地站在路旁。
此时,警方开始对事故现场进行勘查。警方在现场发现:三菱车的左侧窗放着海南省高级人民法院的出入证,三菱车行车证的车主单位是琼海某汽车修理厂。在三菱车驾驶室的储物箱里发现二张婚宴请柬,上面写着“林雪博”的名字。婚宴地点分别是儋州军屯镇和那大镇。车上还有一本儿童看图识字。
警方在现场不停地拍照、录像、记录、画事故现场图。此时,电信大楼前围观者越来越多,那位瘦高个男子在人群中时隐时现。9时30分,这名男子向身边的人问:“司机呢?司机到哪里去了?”小店的主人、目击者之一倪雄辉随口答道:“不知道!”这名男子听罢,从容地从人群中走出,坐上“摩的”,朝工业大道西侧驶去!倪雄辉望着渐远的瘦高个男子的背影,突然意识到什么。他飞快地找到事故科副科长张仕辉说:“撞人的人跑了!”随后,他们来到省长途车站西客站、西线高速公路出口处、秀英小街的各客运站点寻找。30分钟之后,警方证实,交通肇事者已逃逸。同时经调查,警方对肇事逃逸者的外貌有了初步印象:长脸、小眼、白净、较瘦、头发较长,机关干部模样。
明明不是这个人嘛
目击者看到自首的“肇事司机”时愣了
26日上午10时30分,一个自称是三菱车司机的男子出现在事故科三楼的一间办公室。来人叫陈兴杆(男,1970年生,儋州市市政管理处司机,小学文化,已婚,身高1米7左右,较胖),他自称是三菱车司机、肇事者。来人身边有一年轻男子陪同,自称是陈兴杆单位的领导、儋州市建设局办公室主任林雪博。他真实身份———儋州市建设局副局长兼儋州市市政管理处主任(男,1963年7月生,身高1米74,长脸,小眼,白净,较瘦,头发较长,在职研究生毕业,已婚)。
当天下午,警方按惯例让陈兴杆写下事情经过。陈写道:
“我于3月26日早晨7点10分左右,驾一辆三菱越野车车号(琼C10838),往儋州方向。当行驶到工业大道电信大楼路段时,一辆行驶右边的两轮摩托车突然向我行驶的左方向转弯,当时我因车速过快,刹车不及时,撞上两轮摩托造成事故。事情发后,我及时到附近电话亭报110、122。当时害怕死者家属来打我,所以坐出租车离开现场,到琼山交警大队、省交警总队、海口交警大队打听事故科在哪里?后来在10点30分左右到事故科并报案自首。”
在被警方留置期间,陈兴杆没有一点事故发生后的悔过,他凛然之极。几次对前来询问的警员极不耐烦,一口一个:“不要多问了,我负全部责任!”
同时,林雪博以陈兴杆的领导身份接受警方盘查。警方留下了这样的笔录:
问:你是什么时候知道发生事故的?
答:是事故发生后约7时30分,司机陈兴杆打电话给我,说一个人死亡,另一个重伤。
问:此次出车是你们单位指派出车吗?
答:是的。
问:是谁指派出车的?
答:是我们单位办公室出车的,我是办公室主任,也可以说是我派他出车的,因公出车。
问:事故发生这段时间你在干什么?
答:25日下午6时,在军屯村宿舍楼看电视,证明人:妻子。下午6时半,在儋州黄流老鸭店吃饭。同桌的有民政局王局长夫妇和两个东方市的朋友。8点半,前往龙泉酒店陪陈副市长吃饭。9点半吃完饭后到儋州市干部新村母亲家看电视。11时左右,回军屯宿舍休息。
同日中午,林雪博在电话中具体授意儋州市市政管理处办公室主任高果生写下了担保书:3月26日,我单位司机陈兴杆在海口工业大道驾车,造成伤亡事故,我单位对此致歉由我单位处理事故。
下午5时30分,第一位目击证人接到警方的通知前来指认。在事故科传达室后的一间小房子里,海马车司机见到满不在乎的陈兴杆时,他愣了。他对警方说:“我见到的人是长发,不是平头;是长脸,不是方脸!”另一证人也对陈兴杆提出质疑;他对警方说:“我看到的人比他高、比他瘦、比他年纪大。”
26日下午6时,两名死者的身份已查明,他们是郑平均和江群,一对夫妻。在事故科大院里,郑的两个女儿大哭不止,林雪博还安慰她俩说,事情已发生,不要太难过,你们有什么要求尽管说。郑氏姐妹提出先要支付爷爷、奶奶来琼及料理父母后事的费用。林雪博连声说:“应该,应该!”
27日上午10时13分,在事故科的大院里,两名证人坐在一辆警车内,陈兴杆在事故科科长张建义看守安排下不停地在车外走来走去。两名目击证人盯着陈兴杆,他们同时认定陈兴杆不是肇事者,并在警方的要求下留下指证材料。
中午12时,他们两人又带着陈兴杆照片,回到车祸现场电信大楼门前,这里还有3个目击证人,他们看了陈的照片后都摇头:明明不是这个人嘛!
而此时,警方收集到的证据正一点点地把陈兴杆排除在肇事逃逸者之外。
警方分析,首先,证人证言反映肇事者的体型与陈兴杆的领导林雪博不谋而合,而林雪博在警方面前多次打探警方掌握的情况;其次,在对事发时三菱车驾驶室的座位位置鉴定时发现,按陈兴杆的身高、体型,他不太可能将座位调整得离方向盘较远,而此位置正符合林雪博的驾车要求。另外,警方还获得一重要情况:事发时,现场公用电话曾打到陈兴杆和林雪博家中。
27日晚,警方一方面以处理事故要单位领导配合与林雪博保持着联系;另一方面,将林定为交通肇事重大嫌疑人,决定次日清晨到儋州传唤林雪博并将其带回海口留置。
撞死两个人要花多少钱
将计就计,警方智探林雪博
28日上午8点,海口交警支队事故科张建义在办公室给林雪博打了一个呼机,探听林在何处。林立即回机。在电话中林雪博关切地问:事故处理得怎么样了?
张建义顺势编了个谎:死者家属闹得很凶,你们单位赶快出面,拿点钱来,事情就好办多了。
林雪博:好好,我马上就到海口来。
张建义:你一到海口马上跟我联系!
林雪博答应了。
张建义当即将这一情况向市局领导赵林汇报。赵林明确指示,稳住他,尽快把他引到海口!
放下电话,张建义对在事故科大院中等候的两名民警说,暂不去儋州,在海口待命!
时间一分一秒地过去,到10时15分,林雪博已两个小时没与警方联系。张建义又给他打了个呼机。林雪博回机称:上午局里有会,稍晚一点到海口。12时40分,张建义的手机响了,林雪博说,我已到海口,我们一起到龙昆南某酒店吃饭。张建义反复在电话中问,你到底在哪里?林雪博又一次说出这家酒店的名字。张说,你等等,我处理一下手上的事再跟你联系。他在与市局领导汇报后,随便吃了点东西,只身前往酒店。
中午1点,林雪博与张建义及林的两个在海口某政法部门工作的儋州老乡坐在一张饭桌上。
一阵寒暄后,林问张:撞死两个人要花多少钱?
张答:一个人要三四万吧?反正你们单位司机出的事,要花多少和死者家属再慢慢谈吧!为防打草惊蛇,张建义强调警方目前认定陈就是撞死人的责任者。这时,林似乎松了一口气,他又说,希望尽快处理此事,多花点钱可以,但不要对陈兴杆追究责任。
张建义假装大大咧咧地说:都是朋友,有话好说!
下午2时许,席散人走。张建义待快要与林分手时,不经意地说,你到事故科再认一下车子,看看司机,再为陈兴杆写个在单位里的表现。林慌忙地说,4点我还要回那大,单位有会。张建义面露难色,佯称:单位领导不出面,这样弄不好要追究领导管车的责任啊?林犹豫着。张建义又说,都是朋友了,我帮你,你也配合我把面子上的事搞完吧?林雪博勉强答应了。他有点神色不安地坐到了张建义的警车上。车快开到事故科时,林又反悔道:不进去了,有什么事明天再说。
张没对林说话,他加快车速,拿出手机与同事说,林主任马上到办公室,他非常忙,4点还要回儋州开会,你们让他谈谈司机的表现,不要超过5分钟!说话间车开进事故科的大门,两名民警出现在林的面前。因为在10分钟前,他们接到张的电话后已明白其中的暗示:控制林雪博。
林雪博被请进事故科后,张建义还是小心地称他为“林主任”。下午3点,张建义在自己的办公室与林闲聊着。聊天时,两个民工模样的人走进办公室。他们在量着办公室里的窗户,一副要在此开工做纱窗的样子。这两人走出办公室即对张建义说:就是他!原来这是两名事先安排好的证人。他们首次指认林就是肇事逃逸者。事发时,他们在工业大道东侧目击撞车经过。
下午4时,林雪博又被张建义带着在事故科的院子里来回走着。张建义说要带他去看看三菱车。林雪博经过一辆海马旅行车时,里面的两个目击证人当场对林进行指认。这两名证人是从工业大道的西侧目击撞车经过的。
1小时后,海口市交警支队政委张凤翔与张建义一起和林雪博摊牌了。张凤翔说:“林主任,你不要再装了,你就是肇事者!”林雪博竟站起来大声斥责:“你们不要污辱我的人格!”
自己是领导不便出面
撞人的副局长终现原形
28日下午5时12分,林雪博在事实面前,终于现出原形。他在交待材料中写道:“25日晚,我住在朋友刘某(包工头)为我在龙昆南大酒店开的房。26日早晨7时,我驾车回儋州,开到电信大厦路段时,我的呼机响了,放在上衣口袋里,我低头看了一下,就在这时砰的一声造成事故。事故发生后,我下来看死者一下,然后到附近小店打电话通知陈兴杆赶到海口,向他交待报警,承担事故责任,他也接受了。陈兴杆来后,我带他到事故现场,告诉他事故发生的情节,让他在接受公安机关调查时应付。我考虑到自己是领导干部不便出面,会带来很大的影响,还有自己的前途,所以找陈兴杆代替。”
那两天,本报“3·26”重大交通事故肇事案的报道,成了市民关注的热点。3月28日晚9时,海口市看守所一下集中了省内外11家新闻单位的17名记者。这些记者都是在得知消息后不到30分钟赶到审讯现场的。在一间10平方米左右的办公室里,在历时4个多小时的审讯过程中,记者们不停地忙碌着。他们全程旁听一直到29日零时30分。向新闻界公开交通肇事者的审讯过程,这在我省还是首次。
在警方的步步紧逼下,这出替身闹剧终于真相大白:
26日7时20分,儋州市市政管理处司机陈兴杆正在家中。正当他睡眼惺松地从床上爬起,家中电话响了,他放下电话对妻子说,领导让我到海口。妻子高某听丈夫这么说并没在意,她像往常一样出门送3岁的女儿上幼儿园。陈兴杆叫了一辆出租车,从那大镇一路到了海口工业大道事故地点。在事故现场附近,林雪博正等着他。交待完后,林雪博坐一辆“摩的”离开现场。
回到儋州那大的林雪博,为挽救自己的命运而四处活动。27日,他找到本市一在政法部门工作的领导,谎称本单位出了车祸,让其能与海口方面打招呼网开一面;他又找到两名在海口市某政法部门工作的儋州同乡,也称本单位车子出了事,让其帮忙摆平此事,并表示可多花点钱但不要追究司机的刑事责任。同时,他把留下警方的口供中涉及到的证人及需证实的细节又与自己的亲人、部下交待了一遍。当天下午2点多,他若无其事地回到儋州市建设局,走进他的副局长办公室里。看到《海南日报》对陈兴杆质疑的消息,他认为陈兴杆不会说话,通过电话他对陈发出“你要顶住,不要怕,有我在!”的指令,同时,又加紧为事故开脱找关系,找熟人。
27日,陈兴杆被转到拘留所,见不到他的领导林雪博,也得不到外界的任何消息。28日晚10时55分,在海口市看守所一间办公室内,市公安局副局长赵林、市交警大队政委张凤翔一起审讯了陈兴杆。此前,林雪博已承认自己找陈顶罪的事实。
审讯时警方问:你肯定是自己驾车,那你应负何种责任?
陈答:我认为我应负主要责任。
问:我最后一次讯问你,你所交待的情况是否属实?
答:是事实,一点也不假。
问:谁是肇事者?
答:我是!
问:你还在狡辩?你为何替林雪博顶罪?(陈无语)
此时,林雪博双手带着手铐被警方带到陈兴杆的面前。林雪博不敢正视陈兴杆,陈兴杆吃惊地看着林雪博。
问:他是谁?
答:他是我的领导。
问:我再问你是不是你驾车肇事?(声音严厉)
答:不是我。(声音微弱)
问:林雪博叫你替他为肇事司机,对你有什么承诺?
答:他劝我说,顶罪后最多只被关几天,我自然有办法保你出来,你家里的事不要担心,等事情处理完再说。
走到这一步心里很烦
林雪博、陈兴杆双双进了看守所
近日,记者多次来到海口市看守所,采访林雪博,此时林铁铐上手。在警方的问讯和独处时,他有大量的思考时间。此前,儋州市委、市政府已决定停止其党内外一切职务并由市纪委调查处理相关事宜。在谈到事故应汲取的教训及日后他的前程时,他说:“我要是能早点承认是自己开的车,最多受个记大过处分。”记者问:“当时为什么没想到这点?”林答:“我不敢投案,自己是领导,让人家知道出了事,那我的一切就都完了。”记者问:“纪委正对相关事宜进行查处,有什么想法?”林答:“我外出不请假,公车私用,违反了组织原则,我配合纪委的调查。”记者问:“对社会上传出的有关海口昌茂花园房产及刘某与你的关系,有没有要向组织说明的?”林不语。
在谈到家人时,林雪博动情地说:“我已和家里人讲了要积极配合公安部门把事情处理好。”“我们家里不是很富裕,我在家是老大,有4个弟弟妹妹,有个妹妹没工作,还没结婚,父亲已去逝,母亲年纪大了,生活没有保障。我让他们听从组织上的安排。”
与此同时,在看守所的陈兴杆说得最多的话就是:“领导让我进,我不敢不进!”警方问:“为什么不敢不进?”陈说:“我要不进的话,领导一句话,我就没了工作。我老婆没工作,还有小孩上学要钱,没工作一个月就没有800多块钱收入。家里怎么生活?”
记者问:如果不被警方发现你就心甘情愿为领导顶罪?
陈答:我也是三心二意的,不过我替领导办事,我的事领导不会不管的。
问:现在领导还能管你吗?
陈答:说这些也没用了,领导进来了,我也进来了,现在走到这一步心里烦得很。
后记:到记者发稿时,“3·26”车祸遇难者的后事处理仍在艰难进行中……
4月7日,郑平均、江群的遗体在海口火化了,家人在遗体告别仪式上悲痛欲绝。林雪博找人顶罪事情败露后,后事由谁料理一时成了个难题。儋州市建设局认为,林是因私出车且没与单位请假,一切后果自负。而林的家人在给死者家属1万元后表示家中经济困难一时无法再筹钱。为此,死者家属定下为死者火化的日期往后一推再推直到7日上午。8日,记者问及有关赔偿一事时,死者的两个女儿泪水涟涟说:“我们还在等着”。
所幸的是,事发后儋州市迅速作出决定:停止林雪博党内外一切职务。纪检、司法部门介入调查林雪博涉嫌违法乱纪行为后,该市又对为林雪博作假证的市政管理处办公室主任高果生进行处理。与此同时,市委书记张力夫要求全市党政机关、市直属单位、企、事业单位和乡镇干部职工,都要以此为反面教材,结合当前“三个代表”学习教育活动,进行一场警示教育。儋州市建设局在对“3·26”重大交通事故讨论事故原因时认为,该局以往内部管理特别是对车辆管理比较松懈,平时放松对领导干部的管理和监督。3月30日,该局重新制定并实施了小车管理制度。(本报记者王军摄影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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