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北京4月9日讯 记者徐建波 张建升报道 正值《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颁行十周年之际,为期两天的纪念《民事诉讼法》颁行十周年学术研讨会今天在北京举行,来自司法机关、科研机构和法律院校的有关负责人和全国各地的民事诉讼法学专家、学者70余人参加了会议。最高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赵虹出席会议并讲话。
赵虹指出,现行《民事诉讼法》来之不易,当年这部法律的出台,标志着我国民事诉 讼立法进入了一个新阶段,成为我国民主、法制建设的基石之一。《民事诉讼法》明确规定了我国民事诉讼法的任务是保护当事人行使诉讼权利,具有鲜明的时代特色,反映了我国民事诉讼观念的转变,开始注重程序的独立价值。
赵虹说,程序是司法机关进行诉讼活动的惟一准则,十年来的司法实践表明,《民事诉讼法》的程序设计规范了司法机关的诉讼活动,同时也推动了司法人员程序观念的树立,其中一个鲜明的特点就是,拓宽了监督的渠道,强化了检察监督职能,确立了人民检察院有权对民事审判活动实行法律监督的原则。去年,我国检察机关共提出民事行政抗诉16944件,通过检察监督,切实保障了诉讼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十年来,我国《民事诉讼法》对于保护公民行使诉讼权利,保证人民法院行使审判权,维护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保障民事活动正常流转,发挥了巨大作用。
会议期间,专家、学者将对《民事诉讼法》颁行十年来取得的成就与经验进行总结,围绕民事审判方式改革展开讨论,对《民事诉讼法》实施过程中遇到的问题以及解决的方法和途径进行深入研究,并对修订和完善《民事诉讼法》的指导方针和立法技术等问题提出建设性意见。本次研讨会由中国政法大学诉讼法学研究中心和天达律师事务所联合举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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