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陈秀爱)我国教科文卫领域的主要方面基本做到了有法可依,已经制定的法律法规提高了教科文卫各项社会事业的法制化管理水平,有力地促进了科教兴国战略和可持续发展战略的实施。这是记者昨天从全国人大暨省市人大教科文卫委员会立法工作研讨会上获悉的。
目前,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的教科文卫方面的法律已有24件,其中教育7件,科技5件 ,文化3件,卫生8件,体育1件。国务院制定了100多件行政法规,地方人大制定了800多件地方性法规。然而,对照十五大提出的到2010年形成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目标,立法任务还很繁重。除了正在审议的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法和著作权法(修改)草案外,全国人大教科文卫委员会要继续牵头做好民办教育法、科学技术普及法的起草工作,完成教育法、义务教育法、学位条例、文物保护法的修改工作和职业病防治法、人口与计划生育法草案的审议,并继续推进卫生法和民族民间文化保护法等项立法工作。到2010年,随着卫生法等一批重要法律的制定和修改,教科文卫领域的各个方面都将有比较完备的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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