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福州4月12日电(苏杰 张仁平)在检察机关强大的攻势和亲属们的规劝下,20名在逃职务犯罪嫌疑人日前向福建检察机关投案自首。
在今年1月18日开始的追逃行动中,福建省检察机关和公安部门运用了高科技手段,并形成地上紧追、网上搜寻、群众参与的追逃局面。福建各级检察机关还制订奖励措施,发动群众举报,给在逃职务犯罪嫌疑人及其亲属造成强大的心理压力。
在追逃过程中,福建检察机关注重做好在逃犯罪嫌疑人亲属的思想工作,让他们敦促在逃者主动投案自首。潜逃达11年之久、涉嫌贪污13.4万元的原福鼎市工商银行第一储蓄所职工蒋某,在亲属的规劝下最终选择了投案自首的道路。
对投案自首的职务犯罪嫌疑人,福建检察机关及时兑现依法从宽处理政策:属情节较轻、有退赃悔罪表现的,依照刑事诉讼法有关规定,作不起诉处理;适用取保候审或监视居住、不致于危害社会的,不采取拘留、逮捕等较严厉的强制措施;依法必须追究刑事责任的,则建议法院依法从轻或减轻处罚。
泉州市检察机关对投案自首的7名职务犯罪嫌疑人,都予以取保候审,其中3名作不起诉处理;而对抓获归案的5名职务犯罪嫌疑人,全部予以逮捕和起诉,体现依法从重从快精神。(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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