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浪首页免费邮件用户注册网站地图
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国内新闻 > 正文
国家邮政局重申:信件专营禁止外商介入

http://www.sina.com.cn 2001年04月12日21:27 中国新闻网

  中新社北京四月十二日电(记者贾全欣)国家邮政局的一位官员今天在此间再次重申,信件和其他具有信件性质的寄递业务由中国邮政企业专营,是中国政府用法律形式确定的。禁止外商介入。

  在今天国家邮政局举行的一个新闻通气会上,这位官员针对目前中国信件寄递市场混乱的状况作上述表示。

  他说,信件寄递业务由邮政企业专营的内容,在一九八七年一月一日起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邮政法》的第八条中有明确规定。

  原中国邮电部一九九六年发布的一百二十二号通告规定:信件包括信函和明信片。信函指的是以套封形式传递的缄封的信息的载体,具体包括:书信,各类文件,各类单据、证件,各类通知,有价证券。明信片是指裸露寄递的卡片形式的信息载体。具有信件性质的物品包括印有“内部”字样的书籍、报刊、资料,具有通信内容的音像制品、计算机信息媒体等。

  这位官员称,一九九七年由国务院批准的《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将“邮政业务的经营管理”列为禁止外商投资产业目录。据知,迄今为止,中国政府在WTO谈判的有关政策中,也未含有开放邮政通信市场的内容。

  目前,中国邮政特快专递业务(EMS)与世界二百多个国家和地区建立了业务关系,在国内近二千多个城市开办了业务。中国速递服务公司总经理袁国利承诺,中国邮政(EMS)有足够的实力为国内外广大客户提供优质、高效的服务。(完)


发表评论】【时事论坛】 【关闭窗口

新 闻 查 询


 新浪推荐
美军侦察机撞毁中国战机事件
春游前别忘了看看“北京郊区旅游手册”
同学们在等你呢! 快来新浪同学会
新浪网网友个人专辑全新改版
乐坛群星闪耀5-1工体 新浪网与你同申奥
独家连载中国第一部足球小说《假球》
GlobalEnglish 三个月练就流利口语
享受手机短信息服务



网站简介 | 用户注册 | 广告服务 | 招聘信息 | 中文阅读 | RichWin | 联系方式 | 帮助信息 | 网站律师

Copyright © 1996 - 2001 SINA.com, Stone Rich Sight.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四通利方 新浪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