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北京4月12日讯 记者王比学报道:今天,司法部在北京向荷兰、法国、比利时、美国、巴西、新加坡、阿拉伯联合酋长国等国的11家律师事务所颁发了驻华办事处批准证书。目前已有来自16个国家的103家外国律师事务所和28家香港特别行政区律师事务所在北京、上海、广州、天津、深圳、青岛、大连、福州和成都等城市设立办事处。
司法部部长张福森向11家律师事务所颁发了批准证书,并讲了话。
司法部副部长刘、法国驻华大使以及有关国家驻华使馆的外交官出席了颁证仪式。《人民日报》(2001年04月13日第四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