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南宁讯 (记者宋春风) 记者近日获悉,南宁区三大海港之一的防城港市,最近被批准为我国海域使用管理示范区城市之一,这是在我区设立的第一个国家级海域使用管理示范区。
据悉,近年来,广西以及全国不少沿海省市区的海洋开发陷入过度和无序状况。由国家海洋局和财政部共同组织的海域使用管理示范区建设工作,其目的就是为了探索和总结海 域使用管理经验,规范海洋开发,加强海洋环境保护,为海域使用管理立法提供坚实的实践基础,给海域使用立法提供有力支撑。该项工作开始于1997年,在第一批4个示范区城市取得成功经验的基础上,今年展开第二批17个示范区建设工作。
目前,我区海洋管理部门及防城港市市政府正在积极抓紧落实示范区建设的各项工作。当前的首要任务,是要制订示范区工作实施方案,以及组织成立示范区工作领导小组。同时,要抓紧建立一套海域使用管理信息系统,全面开展海域使用调查登记和海洋功能区划的编制报批工作,加强海域管理队伍的培训,成立海洋监察队伍,改变以往海域管理无执法队伍的状况,并要加强宣传力度,提高全民海洋意识。
在各项工作中,防城港市将根据实际情况,突出重点,力求在一两个方面取得重大突破,总结出经验,作为全区、全国海域使用管理的样板,迎接年底的验收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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