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央的部署,这次“严打”的重点,主要是打击三类犯罪:一是有组织犯罪,带黑社会性质的团伙犯罪,车匪路霸和流氓恶势力犯罪;二是爆炸、杀人、抢劫、绑架等严重暴力犯罪;三是盗窃、抢夺等严重影响群众安全的多发性犯罪。其中特别是要以深入开展“打黑除恶”专项斗争为“龙头”,迅速掀起全国严打整治斗争的高潮,坚决把犯罪分子的嚣张气焰打下去,努力实现两年内社会治安取得明显进步的目标。
以三类犯罪为重点,以“打黑除恶”为龙头开展“严打”斗争,集中整治治安混乱地区,对于整个“严打”斗争的开局和起步,具有重要的意义。“严打”斗争能不能给老百姓带来切实的安全感,在现阶段一个最直接的检验标准,就是三类重点犯罪能否得到有效遏制,特别是对黑社会、恶势力能否做到一网打尽,对车霸、路霸、市霸能否做到露头就打,对治安混乱问题突出的地区能否采取断然措施进行卓有成效的整治。抓住了这些重点,“严打”斗争就能打出声威,打出实效,为社会长治久安奠定良好的基础。为此,各级检察机关要雷厉风行,增强紧迫感和责任感,下大力气配合有关部门解决当前治安中的突出问题,对有组织犯罪、带黑社会性质的团伙犯罪和车匪路霸、流氓恶势力,作为重中之重,下最大的决心,以铁的手腕予以毁灭性打击,做到一网打尽,斩草除根,不留后患。
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检察机关积极参加“严打”整治斗争和整顿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工作的意见》,各级检察机关在“严打”斗争中,要加强批捕、起诉工作,提高审查批捕、审查起诉和出庭公诉的质量和效率。对带黑社会性质组织的犯罪案件,一定要依法快捕快诉。对已经进入或即将进入检察环节的案件,要逐件梳理,集中力量抓紧审查。凡是符合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构成要件的,都要以该罪批捕、起诉;对涉案的国家工作人员,属共同犯罪的,要并案起诉;对涉嫌犯有数罪的,要按数罪起诉。
只有通过对三类重点打击的严重刑事犯罪分子,尤其是那些黑恶势力的首要和骨干分子,在法律规定的量刑幅度内从重,在法定期限内从快进行坚决打击,才能有效地震慑犯罪,扭转社会治安不好的局面,还人民群众一个安定的生活工作环境。对此,各级检察机关责无旁贷,必须以高度负责的态度作出积极贡献。(本报评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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