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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经听证程序就涨价 金华律师“叫板”浙江电信

http://www.sina.com.cn 2001年04月13日13:07 检察日报

  本报讯 4月9日上午,浙江浙中律师事务所律师严亮奇分别向中国消费者协会、浙江省人大法制委员会、浙江省物价局和消费者协会等致《法律建议函》,就浙江省邮电管理局制定实施《关于我省固定电话资费结构性调整等有关问题的通知》(下简称《通知》)的程序严重违法一事,建议该局采取积极的补救措施,以维护法律的尊严和广大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3月19日,浙江省邮电管理局和浙江省物价局联合下发《通知》,将全省的固定电话月
租费分别调至五个档次,其中住宅电话为12元至20元,金华市除武义、磐安和浦江三县调至15元外,其余的全部为18元。该通知还对固定本地网营业区内通话费标准、公用电话收费标准和夜间优惠时段等作了调整。

  个人收入偏低的兰溪却与义乌、永康等经济发达地区按同样标准收月租费,因而兰溪的市民反响最强烈。3月21日,《兰溪日报》刊登了这次电信资费调整的业务公告后的三天内,兰溪市工商局“96315”举报投诉中心就接到50余人次有关电话月租费提高的投诉。据了解,在此次调整之前,兰溪市固定电话的月租费为12.9元。

  浙江省消协秘书长王永木说,浙江省邮电管理局在制定《通知》时没有召开有浙江省消协和消费者代表参加的听证会。严亮奇律师说,不召开听证会而进行电信资费调整,违反了《价格法》的有关规定。浙江省邮电管理局出台《通知》在程序上存在法律问题,资费调整也缺乏透明度,严重侵犯了消费者的知情权。

  金华市消协张楚也认为这种做法不妥,他说该《通知》与浙江省人大常委会去年刚通过的《〈浙江省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实施办法》也明显相违,实施办法明确规定电信行业有关政策的制定应当通过召开座谈会、听证会等形式听取消费者协会和消费者代表的意见。兰溪市一位市民直接给浙江省消协办打电话咨询,也未得到明确满意的答复,后来向兰溪市物价局了解,有关人员尽管也认为提高月租费不太合理,但《通知》是浙江省下的,兰溪没有解释权。

  严亮奇表示,作为一名律师,他将继续关注这一事件的发展,如果有必要还将诉诸法律,为消费者讨个说法。李仲泉 陈洪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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