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方舟)因抓盗贼被打成重伤的西安生活锅炉厂原门卫李自强,打了近一年的劳动仲裁“官司”,当他接到省劳动厅作出的可享受工伤待遇的裁定不久,又被西安生活锅炉厂起诉到新城区法院。
昨日,记者看到了西安生活锅炉厂把新城区劳动局和李自强起诉到新城区法院的起诉状。西安生活锅炉厂认为,2000年4月21日凌晨,作为门卫的李自强抓盗贼,“蓄意违反企业
该起诉书认为,新城区劳动局认定李自强属于工伤是错误的,因为李自强家属申请工伤认定和享受工伤保险待遇超过时效,李是个人英雄主义头脑为满足自己的虚荣心招致伤害,李是脱离岗位保护西安离合器厂的利益被盗贼打伤,因此新城区劳动局、西安市劳动局、陕西省劳动厅作出的决定、裁定,纯属一片同情心,应该撤销关于李自强的工伤认定书。此案如何发展,本报将继续予以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