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政法机关“严打”中在从重从快打击犯罪分子同时,并未忽视办案质量,力争将每件案子办成“铁案”。
在前天召开的全市公捕公判大会上,被判死刑的杀人犯李某,是外地流窜到本市的无业人员。去年11月14日,李在汉口火车站附近与卖淫女向某发生纠纷后,掏出匕首将向某刺死。李某被抓后,故意隐瞒身份和年龄。依据法律规定,李某犯下死罪,但如其不满18岁则 不能处死刑。为了准确打击犯罪,法医专家对李进行了骨龄鉴定,证明李某犯罪时已满18岁,法院遂一审判处其死刑。
此次被判死刑的抢劫犯胡某、刘某,作案时将被害人黄某杀死后抛尸。市检察院在此案审查起诉时,发现黄某尸体因被人盗走已无法再对其确认,且被害人家属对尸体照片的辨认程序不太完备。为了确认是胡某等加害了黄某,两名检察官及时赶往发案地红安县走访当地群众,进行实地勘验,并向法医专家咨询,不但排除了此案疑点,而且查实了胡某等人十分残忍的杀人事实。
市检察院有关人士说,许多人认为“严打”就是对犯罪分子进行快打、狠打,且打得越快越狠越好,这是对“严打”的片面理解。现在是依法治国,即使从重从快打击犯罪也要依法,而且还要证据充分、打击准确。(记者 杨兵/通讯员 梁晓梅 王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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