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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公派出国培训将有法可依

http://www.sina.com.cn 2001年04月13日15:36 三秦都市报

  本报讯 (记者 伊桐)记者昨日从全省引进国外智力工作会议上了解到,《陕西省派遣团组和人员赴国(境)外培训管理办法》即将出台。该《办法》对出国(境)培训团组和人员的基本要求作了明确规定。

  据悉,省外国专家局为本省出国(境)培训工作的归口管理部门。除政府间签订的友好城市间的人才交流项目外,其他所有出国(境)培训团组和人员均须经省外专局审核同意后,
报省外办核发出国任务批件。组织出国(境)培训,必须培训目的明确,国外接待单位必须是外专局认定的具有接待培训团组能力的外国机构,培训人选择年龄原则上不超过50岁,不允许跨地区、跨部门、跨行业组团和组织营利性的出国培训团组。

  另外还对出国(境)培训团组和人员的基本要求作了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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