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次走进公安局看守所,记者与少年服刑人员小方在很短的时
间内建立起信任感,她向记者敞开了心扉。小方所在中学本可以直接
将她送进大学。但学校的一个不尽公平的处分使她成为抢劫团伙的一
员。当她清醒时,却已经成为一个不折不扣的阶下囚。在高墙内,她
第一次度过了没有父母陪伴的生日。
刚到看守所的时候,我认为我和这些人不一样,我那时还差几个
月就满18岁了,我想 我是初犯,只是参与者,至多判个缓期,直到判
决下来我才相信,自己犯的是抢劫罪,要服4年刑。我为自己设计的未
来是全完了。
我从小就喜欢学外语,最想出国留学。高中的学习对我而言太容
易了,连玩带学,考年级前三名是一件很轻松的事。我父母认为只要
是学习成绩名列前茅,我就不会出什么大问题。
我和社会上的人认识不久恰好和男朋友吵翻了,心里比较烦,他
们是我一个小学同学的哥儿们,大家一起吃喝玩乐。后来没钱支持消
费了,有人提议去抢劫,干这种事不是一次两次了,因为他们基本上
没有固定的工作,不抢钱就没法生活。
我为他们望风,帮他们管帐。另外,因为只有我背书包,所以帮
他们装抢来的呼机和钱。我后来被认定为这个十几个人抢劫团伙的
“二号”。我们三人一群,五人一伙,沿着大街“扫”,要是走到学
校门口赶上下学,就顺手牵羊,从初中生那里比较好劫,我们基本上
没有遇到反抗。身穿名牌运动装的初中生是我们袭击的重要目标,只
须一个人上前搂住他的脖子,将他拉到一边,让他掏钱走人。我们
“扫”的都是繁华地区。过了5天,我想退出的时候被抓了。我只是想
开心一点,自由一些,压根儿没想到会把自己设计到看守所里。
我不是从很小时候就这么叛逆,上初中的时候也被大孩子抢过钱。
所以替他们望风的时候,我常常建议他们要顾及弱者,不要太过分,
如果被劫的是坏孩子,算他倒霉;看一眼就知道不是坏孩子的,我就
建议放人家走,把钱还回去。尽管有时我的话根本不管用,我也依旧
会再次建议。
进了看守所以后,我学到了许多法律知识和深刻的做人道理,我
知道哪里自己错了,希望哪里跌倒哪里爬起来。(本报记者 李海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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