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省委副书记、政法委书记陈绍基在11日召开的省基层司法行政工作会议上要求,基层司法行政工作要坚持“三个代表”,以维护稳定为出发点和归宿,不断加强工作,充分发挥维护社会稳定的第一道防线的作用;要在围绕整治市场经济秩序和社会秩序的“两个整治”中积极开展调解民间纠纷,预防犯罪的发生;继续深化同“法轮功”邪教组织的斗争,做到“守土有责”。
据悉,广东已初步形成“大调解”格局。近几年基层司法行政法律工作者每年平均调解各类纠纷达16万件以上,防止民间纠纷激化引起刑事案件2000多件,有效减少了人民生命财产的损失。近10年来,法律工作者们共为基层百姓代理民事诉讼、协办公证、代写法律文书、办理法律援助事务等共1400多万件,为乡镇(街道)和企业担任法律顾问共约30万家,为当事人避免和挽回经济损失100多亿元。在没有指标、经费的情况下,每年安置帮教刑释解教人员近1·5万名,使刑释解教人员重新犯罪率降到2%,低于全国平均水平,较好地配合了全省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的开展。(刘洪群)(南方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