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同志:
读了4月11日贵报《沃尔玛核对付款小票属侵权》一文,我很有感触!
去年有一天,我在深圳山姆会员店(属沃尔玛所有)购了1000多元食杂和日用品等,付款后小孩好奇地拿走了电脑小票,事后不知塞到何处去了。出门时,我因为没了电脑小票
由于想不起具体的时间,故我无法像谷先生那样去投诉,但每想起这件事,心里总不是滋味。商家答复谷先生查看电脑小票完全出于顾客自愿,显然是在诡辩。不信,到该商场实践一次就能说明问题。(消费者 郭生)(南方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