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淄博4月12日讯(记者隋旭光 通讯员宗何)年近花甲已面临退休,然而,国有企业副处级干部王维华却一念之差使自己晚节不保,张店区法院依法以贪污罪一审判处其有期徒刑5年。
王维华,原系山东铝业公司上海鲁东工贸公司经理(企业副处级)。1998年8月,眼看就要退休的王维华利用职务之便,贪污公款44751元。1999年9月,已经正式退休的王维华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