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放日报讯(赵起鸿)为创造良好的道路交通环境,交巡警总队自即日起将从严查处各类机动车违章,尤其是24种严重违章行为。
这24种严重违章行为及其处理方式分别是:无证驾驶汽车的,把机动车交给无驾驶证的人驾驶的,醉酒后驾驶机动车的,视情节轻重处10天或15天拘留,违章人是驾驶员的,并处吊证6—12个月,记12分;无证驾驶两轮摩托车或轻便摩托车的处200元罚款,情节严重的 处10日拘留;在高速公路上倒车、逆行、穿越中央分隔带调头或转弯、不按规定停车的,将处200元罚款,并处吊证12个月;在高速公路上载运危险品未经审批或未按规定行驶的处100元罚款,并处吊证9个月;在高速公路上载人超过核定人数的或载物超过核定载质量的30%以上,在高速公路上驾车超过规定最高时速20公里以上或者低于规定最低时速的,将处以50元罚款,并处吊证6个月;不按规定停车或车辆发生故障不立即将车移开,造成交通严重堵塞的,不按规定超车或让车的,处200元罚款,并处吊证6个月以下,情节严重的并处吊证6个月以上12个月以下;在高架道路畅通情况下,未按车道所示速度行驶的,罚款200元,并处吊证1个月以上3个月以下;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以50元罚款,并处吊证3个月;客车载人超过核定人数20%以上的,货车载物超过核定质量30%以上的,载运危险品违反规定的,穿越红灯或不按箭头灯信号规定通行的,超过规定最高时速20公里以上的,不按规定停放车辆的,在高速公路上载物超过核定载质量但在30%以下的,除按规定罚款外,并处吊证1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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