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梅州消息 经广东省梅州市梅江区检察院起诉,被告人詹某近日被法院以持有假币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二年,并处罚金1万元。
现年40岁的詹某,系广东饶平县人。1997年来到梅州市后,开始诚实经营小摊生意,但小摊生意利润微薄,于是詹某铤而走险,做起了贩卖假烟的违法生意。去年10月份,詹某贩卖一批假冒香烟给江西人何某,以为赚了一笔,殊不知收到的竟是1万元的假人民币。去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