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报讯 (通讯员 钟轩 丁前鹏 记者 孟鹏) 恶人终有恶报,4月13日,市中级人民法院对瑞安恶势力“后帮”成员池杰、东方、何东等10人分别作出死刑、死缓、有期徒刑的判决。这标志着曾经在瑞安当地横行霸道的“后帮”从此烟消云散,当地群众拍手称快。
据了解,池杰、东方、何东等人均为20多岁的“无业游民”,分别系瑞安市、文成县人。他们为称霸一方,纠集在一起,号称“后帮”。
1999年11月28日晚上,“后帮”在瑞安市周松路55号电子游戏室与陈永田一伙发生械斗。陈永田逃出电子室,但又被追上,池杰、东方、何东等人围住陈永田用刀猛砍陈30刀,致其当场死亡。后该帮又在瑞安市中医院与对方一成员蔡鹏飞相遇,东方等人追赶并持刀猛砍蔡鹏飞25刀,致其重伤。
1999年7月至2000年5月间,池杰、东方、何东等人还伙同他人在瑞安市安阳镇、潘岱乡、陶山镇等地寻衅滋事,随意殴打他人,强拿强要,索取保护费,任意损毁公私财物,社会影响十分恶劣。
“害人虫”焉能不除?法院判决,以故意杀人罪、故意伤害罪、寻衅滋事罪,数罪并罚,分别判处累犯池杰(池杰1995年曾因流氓罪被判处有期徒刑2年)死刑;东方死刑、缓期两年执行;何东无期徒刑;并各处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其他参与聚众斗殴、寻衅滋事及资助他人逃匿的7名被告人分别被处以6个月至4年6个月不等的有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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