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快报讯(记者杨海鹰)昨天上午,番禺区政府秘书长、办公室主任刘新宇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霍英东先生确实在建洛溪大桥时有捐赠。但刘同时表示,他从没说过这笔钱此后“经营增值为7000万元人民币”的话。以下为刘答记者问的摘要。
按记载捐赠额只有1700万,究竟增值多少得再查资料
记者:霍英东先生捐赠多少?增值了多少?
刘:捐赠一事是肯定的,非常清晰,当地人都知道,洛溪桥碑记、番禺县志、番禺大事记等等都有记载。我所知道的就是用1200万元左右的港币买了300辆车回来运作后有所增值,但“经营增值为7000万元人民币”这句话我绝对没说过。到底增值了多少钱,因为事情已经过去十几年,我当时未到区政府工作,具体数字不是很清楚。但当时的资料和当时的经办人都可以找到。
洛溪桥建好时,当时各大报纸、番禺县志记录的捐赠数额都是1700万元,而7000万元是怎么算出来的我就不知道了。而且当时港币与人民币的比价很低,一比一都不到(记者注:霍英东基金会有关人员也曾对此前“ 1200 万港币兑换为 1700 万人民币”的说法作了纠正)。
记者:捐赠的形式是怎样的?又是谁来运作增值的?
刘:当时购买的就是现在的人货两用车,1.5吨或1.75吨的那种,俗称“一房一厅”。在香港是什么价格不太清楚,据说当时在番禺的市面价格为5万多元一辆。
这批农夫车是由当地政府有资格运作此事的公司来运作增值的。但究竟增值多少,因为每辆车的售价都不一样,所以得查找当年的相关资料。
记者:洛溪桥总投资多少?
除了霍英东先生等三位人士的捐赠外,还有哪些资金来源?
刘:通车时总投资为8100多万元,实际结算时为8800多万元。资金来源有很多,包括广东省交通厅的投资、交通部的拨款,番禺政府还向银行贷过款。捐赠只是其中的一部分。
洛溪桥还贷并未把捐赠款算在内
记者:既是建桥的钱里包含捐赠的部分,那洛溪桥还贷时,有无将捐赠的钱也划入在内?
刘:洛溪桥收费是经省有关主管部门批的,是否合理该怎么说呢?这些问题要问省有关部门,要看当时是如何报批的。据我所知,洛溪桥还贷应该是未把捐赠考虑在内的。霍英东先生讲得很清楚:他今后都不会拿走一分钱。这是事实。对于捐赠者对路桥的投入,番禺政府全部都是专款专用,绝不会挪作它用,政府在这方面的宗旨是很清楚的。番禺通过对洛溪桥和其它桥的收益,像滚雪球一样一点点积累起来,再将之用作番禺的其它建设,所以这些年番禺才实现了镇镇、村村通公路。这一切,都和霍英东先生打下的基础分不开。
有些误会是完全可以沟通解决的
记者:番禺区政府目前如何对待这件事?
刘:区委区政府很重视这件事,区里每星期与霍先生都有一个碰面机会,我们有很多渠道可以和霍先生接触,区领导也会在适当的场合与他进一步沟通。至于领导有何表态得由领导定。有些误会完全可以解释的,我们会妥善处理此事。
记者:为何在给市人大代表询问的答复中未提到捐赠一事?
刘:市人大代表在询问中根本未问及资金构成,只是问收费原因、还要收多久、是否捆绑收费等等,区里的答复当然也不可能过细到要说明每一笔资金的来源,这和“答复中只字不提捐赠一事”完全是两码事,更不是有意回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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