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快报湖南常德专电(特派记者 赖颢宁)记者从昨天庭审获悉,中国第一刑事案最后一名主犯陈世清的归案,确实是其主动投案自首,而非公安机关抓获。庭审调查结束后,公诉人特别指出,陈世清具有自首情节,并宣读了陈世清连襟李传刚的证言。
李传刚证言称,去年10月7日,陈世清走投无路回到家乡,他和岳母魏成兰等亲友一起规劝其投案自首,陈听从劝告表示同意。两人一起走向村外的小杂货店欲打电话,但看到那 里人员众多,陈世清脚步迟疑,李传刚再苦口婆心规劝,陈听后很难过,又点头答应。两人遂转移去附近另一电话。由于忘了举报电话号码,李传刚先打110,对方将安乡县公安局许局长的电话告诉了他们。随后陈世清拨通许局长的电话,说:“我是‘9·1’常德大劫案的逃犯陈世清,现在要投案自首了,你们说的话算不算数?”许局长让他在家等着,说马上派人来。陈世清和李传刚两人慢慢走回家,乡邻看到后都面露惊诧之色。陈世清大声说:“我已投案自首了。”李传刚后让妻子做荷包蛋给陈世清果腹。
一个多小时后,40多个公安干警赶到,他们不敢靠近,李传刚大声告诉他们陈世清身上没有武器,还把衣服撩起,公安干警让他把陈的皮带卸下后捆绑双手,才上前把陈世清围住。
公诉人指出,还有许某等证人可证实,陈世清确是在亲友的规劝下向公安机关报案的。由于去年陈世清归案后,许多消息声称陈世清是被公安机关擒获,所以其辩护律师姚长友在法庭上特别表示,感谢检察机关对其投案自首的依法确认。姚长友还透露,李传刚和魏成兰拒绝接受5万元悬赏金,因为两人均认为陈世清是投案自首,并非自己举报有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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