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南宁讯 (记者卢建宁 实习生廖才兴)我区检察机关将全面推行领导干部引咎辞职制度,凡直接管辖范围内发生重大违法违纪案件,以及领导干部对配偶子女违反有关规定或严重违法违纪,知情不报或不予纠正,造成严重后果和恶劣影响的,负有直接责任的领导干部本人应主动提出辞职。这是我区检察机关加大党风廉政建设和自身反腐败工作力度的重大举措之一。
为努力建设高素质的检察队伍,坚持从严治检,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的要求,自治区人民检察院推出了预防和治理腐败的一系列新举措。从今年起,我区各级检察院纪检部门对署名举报检察人员违法违纪案件线索,要在三个月内查结并向举报人反馈查处结果。由于客观原因确实不能在规定时间内反馈的,要将原因和查处进度情况及时告知举报人。对查处结果和查处进展情况的反馈,由受理举报的检察院负责;多头举报的,由受理的上级检察院负责。我区各级人民检察院要在有3名以上党员参加的办案组中建立临时党支部或党小组,确保监督制约工作落实到执法活动的全过程。同时,自治区人民检察院还要在全区检察机关全面推行“案件回访监督卡制度”,做到一案一卡,案案监督,确保监督教育贯穿到办案的全过程。各级检察机关要认真落实错案责任追究制,凡发生错案的,有关部门要向纪检监察部门报告,构成违纪的,由纪检监察部门进行查处。此外,自治区检察院还将在四月份,集中半个月时间,在全区检察机关开展一次“整纪刹风”专项教育“回头看”活动。重点检查去年“整纪刹风”专项教育活动中发现的问题是否得到纠正,整改措施是否得到落实,群众反映强烈的不正之风是否得到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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