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辽宁省沈阳市东陵监狱是一所市属监狱,1999年跨进部级现代化文明监狱行列。沈阳市东陵监狱在减刑假释工作中,为确保案件质量,维护罪犯的合法权利,强化了办案程序和监督环节,提出了“八个环节、四个公开、三个监督”等制度,并在实际工作中形成规则,不断完善和提高,取得了较好的效果。他们的主要做法是:
一是强化机制建设,保证减刑、假释工作严格依法运作。在东陵监狱,一个罪犯减刑 、假释的呈报,要经过八道程序。一是罪犯个人申报程序,东陵监狱在全省监狱系统率先提出罪犯减刑个人申报制度;二是罪犯民主评议程序,罪犯以小组为单位,对申报减刑罪犯进行民主评议;三是初审程序,分监区根据罪犯日常表现和考核计分情况,决定是否上报;四是监区合议程序,以监区为单位召开合议会,确定上报减刑名单;五是审核公布程序,由狱政科(减刑、假释工作办公室)逐人审核并对符合条件的罪犯张榜公布;六是调查程序,狱政科在张榜公布后,深入监区找罪犯谈话,搜集其它罪犯对减刑、假释罪犯的意见,对发现不符合条件的,撤消其资格;七是审议程序,减刑、假释领导小组对确定的减刑、假释名单进行讨论后,提交党委会决定;八是党委集体讨论,最后决定上报市局审批和呈报法院裁定减刑、假释罪犯名单。
二是坚持公开、公正和公平的原则,切实维护罪犯的合法权益。为了保证减刑、假释公正和公平,切实维护罪犯的合法权益,他们在实践中坚持“四个公开”和“三个监督”,即:条件公开、计分公开、名单公开、结果公开,干警监督、罪犯监督、社会监督。监狱在监舍和罪犯食堂以及罪犯家属会见室等公开场所制板上墙公布罪犯考核计分情况、罪犯减刑假释的条件和范围、减刑假释的结果等。同时还主动在社会聘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社会知名人士和罪犯家属做监狱的执法监督员,通过新闻媒体向社会公开减刑、假释的有关法律和政策,主动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不断增强执法工作的透明度,让罪犯在整个减刑、假释工作中看到每个环节的操作过程。避免在个别单位和个别过程中的“暗箱操作”和背后照顾,使绝大多数罪犯心里服气。
三是不断增强干警严格文明执法意识,促进减刑、假释工作质量的提高。在减刑、假释工作中,东陵监狱始终坚持把严格执法和文明执法作为执法核心,首先做到领导班子带头严格执法。多年来,他们一直坚持对减刑、假释工作实行集体研究决定,并确定了监狱领导对减刑、假释工作质量负责的制度。
由于东陵监狱在减刑、假释工作中严格程序管理,强化机制建设,促进了队伍整体执法水平的提高,增强了广大干警严格、文明执法的自觉性,也带动了干警法制观念和政策业务水平的不断提高,同时,也进一步调动了罪犯改造的积极性,为监狱监管改造秩序的持续安全稳定奠定了基础。(刘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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