早在今年2月,国家工商局明确表示,将依法对电力、保险、铁路、邮政、银行等垄断性行业进行专项整治,加强对供水、供电、供气、供热及邮政、电讯等公用事业经营者的监督。
此后在两会期间和全国整顿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工作会上,国家再次表明了开展对垄断性行业专项整顿的决心。
沈阳市工商部门对群众举报邮政速递多收1元钱一事展开认真调查,果断地砍下了“第一刀”。
本报讯 昨日获悉,根据群众举报,沈阳市工商部门对沈阳市邮政局在EMS全球邮政特快专递经营活动中涉嫌滥收费问题进行立案调查。这意味着,沈阳市工商部门对垄断行业的专项治理行动拉开了序幕。
据介绍,从1997年开始,沈阳市邮政局在办理EMS全球邮政特快专递经营活动中,封套、详情单分别收取邮寄人1.6元和1.4元。而国家邮政局国邮(1998)108号《关于进一步加快邮政速递发展的通知》第三项第五点明确规定,坚决杜绝滥收费现象,速递邮件封套及邮件详情单按成本价出售(限定在1元以下),不允许层层加价。这就是说,该局在国内速递经营活动中每封快件多收取速递人1元钱。在国际速递经营活动中,国家邮政部门明文规定免费提供封套、详情单,而该局在此项业务中仍然收费。据了解,这几年中,沈阳市邮政部门收取封套、详情单费达600余万元,其中至少有三分之一属于滥收费。
据了解,沈阳市邮政局于1997年4月29日向沈阳市物价局提出“关于申请调整邮政窗口零售信封价格的函”,函中提出了种种理由拟调整信封零售价。同意此函申请的是沈阳市物价局收费管理二处。
根据“邮政法”第十五条规定,邮政业务的基本资费由国务院物价主管部门制定,报国务院批准。非基本资费由国务院邮政主管部门规定。封套、详情单属于非基本资费。这就是说市物价部门并没有资格审批信封零售价格。
据了解,沈阳市邮政局负责人表示,积极配合工商部门的调查。本报将关注此案进展。 (记者 宋建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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