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隆安4月17日电 记者廖正彩 通讯员黄磊报道 曾因在自然保护区枪杀国家二级保护动物猕猴,被开除党籍、撤销局长职务处分的广西隆安县林业局原局长李浩荣,近日又被检察机关提起公诉,指控犯挪用公款罪、违法发放林木采伐许可证罪。
隆安县司法机关在调查李浩荣等人杀猴事件中,发现李浩荣在担任林业局长期间,挪用大量公款和违法发放林木采伐许可证的犯罪事实,2000年9月经隆安县检察院批准,将李浩
1997年李浩荣任县林业局长后,盲目批准发放采伐证给个体户,导致由其签批发放的林木采伐许可证超标890立方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