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简介
姓名:刘国丰
职务:湖北省黄梅县检察院检察长
简历:1993年至1997年任湖北省罗田县骆驼坳镇党委书记,1996年10月,交流到黄梅县担任检察长至今
上任之初
1996年刘国丰到任时,正赶上黄梅县检察院发展的历史最低点:工作人员严重超编,新进人员业务生疏;为钱办案思想滋生蔓延;一些干警纪律松弛,作风稀拉,败坏了检察机关的形象。1996年年底,黄冈市人大执法视察组在黄梅就检察工作发出40张民意测评票,结果满意票为“0”。
工作思路
从1997年初,刘国丰带领党组在全院开展“内强素质、外树形象”的教育整顿工作。他们取消各科室的追赃经济指标,杜绝“为钱办案”的现象;实行一岗双责制,层层签订《党风廉正建设责任书》,同时补充完善和新建立规章制度19项。对内部干警的违法违纪案件,他们进行严肃查处,2名干警被开除公职,3名司机被解聘,1个科室受到集体警告处分;同时依照“公平、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大力推行竞争上岗的人事制度改革,提拔中层领导干部24人,有5名中层干部落选。1997年9月,该县人大常委会在全县范围内进行无记名投票测评,结果检察院的满意率达到100%,反对票为“0”。
荣誉档案
1998年,该院被湖北省检察院评为全省检察机关宣传工作先进单位,同年被高检院授予全国检察机关抗洪抢险先进集体荣誉称号,被省院记集体二等功。1999年,该院被湖北省政法委授予全省政法队伍建设先进单位。2000年,该院被省检察院命名为首批省级“五好”检察院,被省院荣记集体二等功,被黄冈市委市政府授予文明单位荣誉称号。1999至2000年,刘国丰连续两年被省检察院荣记二等功;1997年和1999年,两次被黄冈市委市政府授予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先进个人的荣誉称号。(本报记者 袁正兵 通讯员 胡远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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