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王永奇) 从本月20日起,办理保定市区非农业户口的条件再次放宽,只要符合市政府所定八项条件之一,就可成为保定市民。
这八项条件是:(1)在市区兴办实业,投资额在10万元以上的公民及其随同居住的直系亲属(包括父母、配偶及未婚子女);(2)在市区购买50平方米以上住宅的公民及随同其居住的直系亲属;(3)国家承认学历、35岁以下、中专以上毕业生,拟在保定市就业,在市或市内 三区政府人事部门所属人才交流服务机构登记,并实行了人事代理的,或被市区单位(包括党政机关、各类企事业及民办非企业单位)录(聘)用的;(4)市区单位聘用满一年的人员及其随同居住的直系亲属;(5)大中专院校毕业生,自愿到保定市农村基层任职(财政供养单位除外)、领办创办科研机构和农村经济实体满一年的;(6)外商、华侨、港澳同胞、台湾同胞在保定市投资办实业,并经批准购买商品房或拥有合法自建房后,要求照顾在保定市市区落户的大陆亲属;(7)市区人均耕地0.3亩以下的农民;(8)夫妻分居,一方为市区非农业户口的,另一方办理市区非农业户口不受分居时间和在市区暂住时间限制。
据了解,这是保定市自1998年以来第二次降低进市户口门槛,目的是扩大开放,加快城市发展。为方便群众办理户口,他们专门设立了联合审批办公室,地点在火车站广场北侧邮政大楼二楼大厅,咨询电话是(0312)20362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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