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陈秀爱)昨天结束的市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27次会议任命袁以星为市农业委员会主任,市人大常委会主任陈铁迪当场向袁以星颁发了任命书。
会议由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刘伦贤主持。
根据市长徐匡迪的提请,会议以无记名表决的方式,决定任命袁以星为市农业委员会
会议还以分组会议和全体会议的形式,审议了《上海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办法(草案)》,并审议、通过了其他人事任免事项。
叶叔华、胡正昌、漆世贵、厉无畏、包信宝、任文燕、张圣坤副主任和秘书长许祖雄出席会议。市高级人民法院院长滕一龙,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吴光裕,各区县人大常委会负责人,部分市人大代表列席了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