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北京4月17日讯(记者郄建荣)记者今日从国家审计署获悉,国务院办公厅近日发出通知,要求立即取消擅自设立的公路建设基金和收费项目,切实加强对基金、收费、集资项目的审批管理和对公路建设资金使用情况的监督管理。
据审计署对16个省区市公路建设资金的筹集、管理和使用情况的审计结果表明,越权审批设立公路建设基金违规收取各类行政费等问题依然存在,有的还相当严重。这些问题主 要表现为,一是一些地方政府及其有关部门越权审批设立公路建设基金较为普遍。如广东、山东等9个省区市还有23项越权审批的公路建设基金和违规设立的公路建设收费项目仍在执行,截至去年3月底,已累计征收60.9亿元。二是违规集资。河北、安徽、四川省和重庆市的交通部门及有关单位违反国家有关规定,未经国务院及有关部门批准擅自集资,共募集资金10.7亿元,有些集资带有为本系统及权力部门人员谋取利益的性质,集资利率高于同期银行贷款利率和个人存款利率。三是挪用公路建设基金。一些地方交通部门及有关单位挪用各类公路建设资金的情况比较严重,审计查出挪用资金达31.3亿元。挪用资金的主要去向是投资证券市场、购买国债、投资楼堂馆所、违规出借建设资金、用于机关行政经费开支、发放奖金、设立“小金库”等。
在审计中还发现,一些地方财政、交通部门及建设单位滞留、闲置中央公路建设资金,公路项目概算审批不严,公路服务区建设标准过高,以及公路经营权转让管理不规范等问题。
目前,交通部、财政部等有关部门正在落实通知要求,并将全面清理整顿违规征收公路建设基金和行政性收费等问题。有关省市区政府也采取了相应措施,加强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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