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浪首页免费邮件用户注册网站地图
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国内新闻 > 正文
南京标价不得随意“跳楼”了 红色降价签“五一”上柜

http://www.sina.com.cn 2001年04月18日17:59 扬子晚报

  本报讯 记者昨日从物价部门获悉,从5月1日起,南京市所有降价销售商品和 提供服务的商家都必须使用红色降价标价签、价目表,并如实标明降价原因、原 价及现价。

  物价部门规定,商品经营企业在60日内、服务企业在10日内处理鲜活商品、 季节性商品、积压商品等正当降价促销时,应使用经物价部门监制的降价标价签, 经营者同时应保留降价前30日的记录或核定价格的有关资料,以便查证。经营者 不得采用无依据的“市场最
低价”、“清仓大甩卖”、“特价”和“全市最低价” 等误导性用语进行价格宣传;不得采用“处理价”、“跳楼价”、“打折价”和 “优惠价”等名目虚拟降价;也不得在一定时限内以高标价、大折扣的手段伪装 降价,或以很小的商品数量、残次商品冒充大量商品、正品降价。(王烨)


时事论坛】 【关闭窗口

新 闻 查 询


 新浪推荐
都市生活全新改版
美军侦察机撞毁中国战机事件
同学们在等你呢! 快来新浪同学会
新浪网网友个人专辑全新改版
乐坛群星闪耀5-1工体 新浪网与你同申奥
独家连载中国第一部足球小说《假球》
GlobalEnglish 三个月练就流利口语
第一届新浪全国妈妈宝宝五一大聚会



网站简介 | 用户注册 | 广告服务 | 招聘信息 | 中文阅读 | RichWin | 联系方式 | 帮助信息 | 网站律师

Copyright © 1996 - 2001 SINA.com, Stone Rich Sight.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四通利方 新浪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