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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竣工规划验收不合格将受制裁

http://www.sina.com.cn 2001年04月19日16:53 大众日报

  本报济南讯 自本月起,建设工程竣工规划验收不合格的,将受到严厉制裁:有关部门不得给予通水、通电,不得进行房屋确权。这是日前省建设厅发出的《关于实行建设工程竣工规划验收合格证制度的通知》中明确规定的。

  该通知规定,在城市规划区内竣工后未取得建设工程竣工规划验收合格证的建设工程,均属违法建设。建设工程竣工后,建设单位首先向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提出竣工规划验
收申请,由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按照建设工程“一书两证”(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及其附图附件的要求,对建设工程进行验收,验收合格后,由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核发建设工程竣工规划验收合格证,对验收不合格的建设工程,由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按照《城市规划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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