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近日,我省公、检、法机关首次召开刑事执法工作联席会议,并确定建立联席会议制度,以及时研究解决刑事执法中遇到的问题,准确有力地打击各种刑事犯罪活动,提高办案效率和质量,为“严打”整治斗争提供法律保障,确保从重从快,打得准、打得狠。
首次联席会议对跨区域系列性犯罪案件、妨碍国(边)境管理犯罪案件、伤害案件的管辖,共同伤害、组织偷渡案中介绍人的行为认定,引诱、容留、介绍卖淫罪和组织、运送 他人偷越国(边)境罪定罪量刑情节问题的掌握,基本达成共识。对流氓罪分解后的寻衅滋事罪、聚众斗殴罪等罪名涉及的行为认定、情节掌握等问题进行了讨论。推行联席会议制度,对加强我省公、检、法机关之间的联系,研究解决全省公、检、法机关刑事执法工作中遇到的问题,为“严打”整治斗争服务,很有必要。
据了解,联席会议一般每季度召开一次,主要是研究省公、检、法系统在执行《刑法》、《刑事诉讼法》过程中遇到的情况和问题,贯彻落实公安部、最高人民检察院、最高人民法院办理刑事案件的有关规定或司法解释,研究并提出完善刑事办案程序、解决某类案件、个案具体适用法律的意见。对省内各级公、检、法机关提出需要协调、解决的重特大刑事案件及执法中遇到的突出问题,力争达成共识,予以解决。通讯员 詹肖冰 记者 沈建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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