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合肥4月19日电 4月18日,安徽省阜阳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公开审理了刑警中队长策划特大抢劫杀人案,今天法庭宣判:被告人祁仲祥、袁业彬、王道亮、马涛犯抢劫罪,分别被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被告人张新海犯抢劫罪,判处死刑,缓期2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被告人高颍犯窝藏赃物罪,判处有期徒刑2年。
经法院审理查明:2000年11月中旬,时为阜阳市公安局颍州公安分局刑警大队阜颍中 队中队长的祁仲祥,负责河南省驻马店制药厂业务员张保中的药款被盗一案,并从广东省中山市公安局西区分局领回张保中的失盗款20多万元后,即产生抢劫这笔款的恶念。当月17日上午,被告人祁仲祥约被告人袁业彬到他所工作的刑警中队见面,祁让袁找几个外地人在中队退款时把钱抢走,并约定以后再联系。当日下午,袁业彬将马涛、王道亮带到中队与祁见面,祁、袁又谈及抢钱一事,祁对袁所找的马、王2人表示认可。后袁、王、马计议抢劫。被告人王道亮又将抢劫之事告诉了被告人张新海,张表示同意参与抢劫。
2000年11月20日傍晚,被告人祁仲祥通知被告人袁业彬领款人已到。21日上午,被告人袁业彬纠集被告人王、马、张携带凶器分乘2辆摩托车来到阜颍中队附近守候,被告人祁仲祥多次与袁业彬电话联系,询问人员是否到位,并将退款时间、领款人数、特征和装钱提包的特征告诉被告人袁业彬。下午5时50分,当河南省驻马店制药厂业务员李建全、张保中从阜颍中队领取18万元现金走到中队门前105国道路北时,被告人王、马、张3人上前抢夺李建全背在身上装现金的提包,张保中见状上前护包,被马涛持刀扎伤左胸部和右腰部,被告人王道亮持单刃刀朝李建全左肋部刺一刀,张新海持带鞘的刀砸李建全手和肩部,致使李建全当场死亡,张保中受伤后呼喊救命跑离现场。事后,王、马、张将所抢的赃款统交被告人袁业彬收管,部分赃款被袁、王、马、张伙分。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祁仲祥身为公安干警,无视国法,策划让袁组织外地人员实施抢劫,并将抢来的钱收回。祁仲祥、袁业彬在本案抢劫犯罪中起策划、组织作用,犯罪情节特别恶劣,社会影响极坏,应依法严惩。(记者 李蕾 葛如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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