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合肥4月20日消息:4月10日,安徽淮南市田家庵区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淮南市交通局2000年1 0月9日对皖A-28158客车进行证据登记保存的行政行为违法。
据江淮晨报报道,2000年10月14日,田家庵交通分局两名交管站站长违反执法程序、滥用职权,无故对皖A -28158客车扣车,将车开到淮南市交通局田家庵分局,还殴打司机。淮南市政府法制局要求交通局对此事作出正确处理 。淮南市交通局在调查时没有对本单位
皖A-28158车主无奈之下向淮南市田家庵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法院经过大量调查,确认淮南市交通局在这起 查车事件中属于违法行为,并判其承担诉讼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