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刘向远报道 山东省阳谷电缆集团公司是一家拥有资产5.6亿元、年综合生产能力8亿元、职工1600余人的国有大型企业集团。但由于驻外销售机构和营销人员的管理不规范,该公司外欠账款达1.2亿元并长期无法收回,严重影响了企业的正常生产。
阳谷县检察院在查处该集团公司营销人员挪用公款案中发现,该公司聘用的销售人员与企业的关系不确定,其身份在法律上难以界定,即使发生侵吞、挪用款物等违法行为,也 难以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为此,该院在深入调查的基础上,及时向电缆集团提出了“明确营销人员身份,理顺其与企业的法律关系”的检察建议,并建议集团公司对没有国家干部身份的外派负责办事处工作的集团职工和各分厂负责供应、销售、财会、保管、统计等公务的人员,下发书面文件予以任命、聘任,明确其国企工作人员身份;对委托管理、经销集团产品的人员,除签订委托书外,还签发正式的聘任书和书面合同,明确双方的责权利;对从事销售业务并以销售提成获取报酬和费用的人员,采取“收支两条线”进行严格管理,使货款能及时上交,应得的报酬也及时给付,防止业务人员坐支货款。
同时,该院办案人员结合集团所发生的实际案例,向职工讲解刑法、合同法等有关法律知识,帮助他们提高依法管理、依法营销和识骗防骗的能力,协助集团各驻外办事处清理账目,健全规章制度,依法规范管理。对违法坐支、挪用货款的,依法严肃进行查处,并运用法律武器帮助企业追回欠款。
据悉,截至目前,该集团已收回欠款8000多万元,大大缓解了流动资金紧张的状况,企业效益明显高于往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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