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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药品管理法》12月实行 市场上有的制剂医疗机构不再生产

http://www.sina.com.cn 2001年04月20日11:43 新闻晨报

  本报讯 将于今年12月1日实行的新《药品管理法》,对医疗机构制剂有了新的定位,市场已有供应的制剂,医疗机构不得再继续生产,市药品监督局将按照新法逐步清理整顿现有医院制剂品种。这是从昨天召开的上海市药品注册与安全监管工作会议上传出的消息。

  为了维护百姓的用药安全,本市还将建立药物滥用监测站,加强对药品不良反应的监测,建立健全的药品不良反应监测网络。与此同时,本市还将加强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医
疗用毒药和放射性药品等特殊药品的管理,既保证麻醉药品在医疗上的合理使用,更要加强管理,尤其是加强防盗措施,使不法分子无机可乘。

  另据透露,本市今年还将重点扶植具有优势的基因工程产品、体外诊断试剂、氨基酸、维生素等产品和天然药物的开发。(记者张计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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