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监局追回假药全部销毁
本报讯 昨天,市药品监督管理局一接到工商部门的消息,立即向所有有假药流入的药品生产企业及医疗机构发出通知:立即停止使用从该公司购入的一切药品。
据市药监局介绍,涉案的上海康裕化学试剂有限公司属于无证经营,且制假售假,市 药监局昨天已迅速作出布署,对已查封的药品进行技术鉴定、追回已出售到医药企业及医疗单位的药品、追究当事单位及当事人的行政责任,对构成刑事犯罪的,他们将会同公安部门严肃查处。
昨天,市卫生局也已着手调查此事。浦东新区等区县药品监管部门迅速赶赴有假药流入的医疗单位,对这些假药的购入和使用情况进行查访。这些医疗单位和医药企业关于此事的调查报告于昨天下午开始陆续交到有关职能部门手中,对违法单位的处理将于近日作出。(记者王高翔)
工商局假药流出了上海
本报讯 工商普陀分局已对案件进行了整整一周的调查。截至昨天中午12时的统计信息,“4·13假药案”至少波及全国22个地区,可能是上海历史上波及面最广的一宗药品假冒案件。
据桃浦工商所所长许文龙透露,由于群众举报及时,位于真南路上的假冒药仓库,实际只运行了不到两个月就被捣毁,因此它尚未对本市的药品市场造成严重威胁。从涉案人的交待得知,“4·13假药案”的主嫌是连云港人,早在1998年就曾因制造假药被当地工商部门查处。
从假药仓库缴获的帐册中,工商执法人员发现了大量购买假冒药的医药单位,其中上海本地的医院、药房只占一成左右。截至昨天中午12时,执法人员已清点出的涉案医药单位就遍及全国22个省市、自治区。
由于案件棘手,工商部门目前尚未能对缴获的12吨假冒药进行药检。许所长希望,能够尽快得到卫生、药检部门的配合,帮助他们根据假冒药品的性质确定追查方向。(罗剑华)
医院原料流入成药安全
根据有关部门提供的资料,记者昨天与有康裕公司假药流入的浦东新区人民医院取得联系。该院有冰醋酸药用原料流入,该院药剂科邓主任向记者介绍了这种假药流入该院“经历”:
2001年3月2日:浦东新区人民医院药剂库向在该区药品配制市场内设摊的江苏吴县某医药公司购入冰醋酸药用原料500毫升,共计40瓶。所标生产厂家为汕头某厂。
3月中旬至4月18日:该院使用这批冰醋酸药用原料配制了冰醋药涂剂。该药为皮肤科外用药,经检验质量合格,并对外使用。
4月19日9:00:浦东新区药品监管所负责人赶至该院,对这批冰醋酸的踪迹进行调查。
9:30:接到通知,该院药剂库将所剩所有使用这批冰醋酸制成的冰醋药涂剂全部封存。
14:00:该院关于此事的调查报告完稿,报送政府主管部门。(记者王高翔)
专家上海市民可放心就医
本报讯 昨天,记者携带着工商部门提供的假冒药清单,拜访了仁济医院药剂科主任曹惠明。据分析,流入上海的部分假冒药尚不会影响就医安全。
曹主任指出,清单中所列的假冒药严格说来还不能算是药,因为它们是供医疗单位加工成制剂的原料药,不可能被直接用于临床。由于上海的药品管理比较规范,各医院在将原料药加工成制剂的过程中,必须对中间品和成品进行两次检验,既便医院方面错购了假冒原料药,它们也不可能通过两次检验。
市民仍可放心就医的另一原因是清单表明,本市的37家医院、药房并未向制假者购买“诺氟沙星”、“先锋四号”之类的常用成品药。(记者罗剑华)
《药品管理法》相关条文
第4条:开办药品生产企业必须具有《药品生产企业许可证》。
第19条:医疗单位配制的制剂,必须根据临床需要并按照规定进行质量检验;合格的,凭医生处方使用。
第33条:禁止生产、销售假药。
第50条:生产、销售假药的,没收假药和违法所得,处以罚款,责令停产并吊销许可证。对生产、销售假药,危害人民健康的个人或单位直接责任人,依照刑法第164条规定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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